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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簽證費用自2008年4月1日調漲
自2008年4月1日起,簽證費用某些種類有小幅度的調漲。主要改變如下:
轉機包含機場內直接轉機簽證費用,從新台幣2,900
元調漲為新台幣3,000元。
六個月旅遊簽證費用,從新台幣4,100元調漲為新台幣4,300元。
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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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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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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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旅遊簽證費用,從新台幣13,000元調漲為新台幣13,400元。
定居簽證費用,從新台幣32,500元調漲為新台幣33,500元。
工作簽證費用,包含旅行工作,從新台幣13,000元調漲為新台幣13,400元。
學生、演藝人員、自願工作者及運動員,簽證費沒有變動。
歐洲經濟地區家庭許可證仍維持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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