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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訴與行政複查

    在這一頁您將可以找到以下資訊。您可以利用連結找到您想閱讀的資料,或是下拉頁面到您欲了解的部份。


  • 簽證上訴

    若是您的簽證申請被拒絕,您將會收到一封信函,裡面將仔細說明您被拒絕的原因。有一些簽證種類,包括探訪家人或定居簽證,如申請被拒是可以有權利提出上訴。

    如果您想提出上訴,您應該將填寫完整的上訴申請表寄到下列其中一個單位辦理。表格請以英文填寫,並將申請決定通知書以及上訴通知書一併寄出。

    您只能夠將上訴申請寄到上述其中之一的單位辦理,如果您決定將申請寄到英國駐馬尼拉大使館辦理,請先確定您在英國的親屬並未代替您向First-tier Tribunal提出申請。如果他們已經代替您提出上訴,您就不應該再將申請寄到英國駐馬尼拉大使館。

    請您在收到簽證申請通知書後28天內提出上訴的請求。

    請將您的申請書寄到

    First-tier Tribunal (Immigration and Asylum Chamber)
    PO Box 7866, Loughborough, LE11 2XZ
    United Kingdom
    Fax: +44 (0) 1509 221 699

    或是英國駐馬尼拉大使館辦理
    UK Border Agency,
    British Embassy
    120 Upper McKinley Road
    McKinley Town Center
    Fort Bonifacio
    Taguig City, 1634 Metro Manila

    您只能夠將上訴申請寄到上述其中之一的單位辦理,如果您決定將申請寄到英國駐馬尼拉大使館辦理,請先確定您在英國的親屬並未代替您向First-tier Tribunal提出申請。如果他們已經代替您提出上訴,您就不應該再將申請寄到英國駐馬尼拉大使館。

  • 請注意: 如果您決定將上訴申請寄到英國駐馬尼拉大使館辦理,使館人員將文件轉至First-tier Tribunal審理,時間上將會有所延遲。

    The First-tier Tribunal 收到您的上訴申請後,會以書面通知您上訴聽證的日期與時間。如果您有上訴的相關問題,請與First-tier Tribunal聯絡。

    如欲查訊更多相關訊息,請查英國國境局網站。


  • 上訴程序需要多少個工作天?

    英國國境局無法確切告知您的上訴申請於何時會有結果,這可能需要花上幾個月的時間,且與下列幾項因素有關。這些因素包含:您申請的簽證種類(觀光簽證或是定居簽證)以及您是否要求採用口說聽證,以便您的贊助者可以提供證明。觀光簽證上訴通常需要六個月的審核;至於其他簽證種類的上訴,含定居簽證,有可能需要九個月的時間。


  • 聯絡方式

    遞交上訴申請文件後,任何與簽證上訴有關的問題請聯絡 the First-tier Tribunal (Immigration and Asylum Chamber)。聯絡方式如下:

    First-tier Tribunal (Immigration and Asylum Chamber)
    Tribunal Group Customer Service Centre
    P.O. Box 7866
    Loughborough LE11 2XZ
    United Kingdom

    電子郵件: customer.service@tribunals.gsi.gov.uk
    電話: +44 (0) 845 600 0877
    網站: www.tribunals.gov.uk/ImmigrationAsylum/


  • 如果我的上訴成功,我應該如何進行下一步?

    在台灣提出的簽證申請是由英國駐馬尼拉大使館審核。英國駐馬尼拉大使館盡可能在收到移民法官做出決定後(判決)的八個星期內核發簽證給您。英國駐馬尼拉大使館在尚未取得官方的判決結果前是無法進一步處理您的申請。所有的判決通知都會由Asylum and Immigration Tribunal寄出至英國國境局,再轉寄至馬尼拉。英國駐馬尼拉大使館需要等上四個禮拜或更久的時間始可收到此份判決通知。若您於收到上訴判決結果十二週後,仍未收到任何通知。請您透過以下電子信箱與英國駐馬尼拉大使館聯絡: ManilaVisaFeedback@fco.gov.uk

    您必須:

    • 在信件上註明“Appeal Allowed上訴申請”
    • 標註您的申請號碼 (請參考拒簽信正本)
    • 註明您的上訴申請號碼(請見判決信右上角處)
    • 註明審理您上訴案件的英國單位(請見判決信左上角處)

    請注意:


    在收到判決結果之後,請勿與Asylum and Immigration Tribunal or the Immigration Enquiry Bureau 聯絡。他們無法核發簽證給您,並且無法回答您的問題 。


  • 行政複查

    計分積點制度行政複查

    計分積點制的簽證一旦被拒絶,是無權提出上訴申請的。所有的計分積點制的簽證申請,只能提出“行政複查”的要求,此方式為針對拒簽決定,再做一次重新審理的行政流程。

    如何提出行政複查的申請?

    若英國駐馬尼拉大使館拒簽您的申請,而您認為這項決定是錯誤的,您可以向大使館要求重新審查他們的決定,這便是所謂的行政複查。行政複查是不需再支付任何費用的 ;若有行政複查的需要,您必需於收到拒簽信(GV 51)起28天內提出申請。若您提出行政複查申請的時間超過所規定的28天,您的申請將無法被接受。

    遞交行政複查申請的聯絡地址會詳細列印在英國國境局所發給您的拒簽信上。

    行政複查申請表格

    您請填妥此表格,並寄至申請表格上所指示的地址。
    寄出行政複查申請時,請勿寄出任何額外文件,例如護照,旅遊文件或其他補充文件等。一旦您的拒簽結果獲得推翻,則您將被要求寄出您的護照及旅遊文件。 您只能提出一次的行政複查申請。若該原始拒簽結果仍未更改,您將無法再提出重審申請。針對同一案件結果所提出的重審要求皆不予以受理,且將被退回。

    行政複查的申請將於28天內完成,您將於複查結束後收到一份書面通知。為了確保該複查為獨立作業,行政複查結果的寄出單位,可能與您原申請處不同。


  • 簽證被拒簽的抱怨

    台灣威孚有限公司與英國國境局都無法為您提供除了在簽證決定通知信中所說明的原因之外,再為簽證被拒簽的原因或資訊做更多說明。如果您的簽證被拒簽,而您不同意通知信中所提出的決定,您有以下選擇:

    • 簽證上訴的規定已在您的簽證決定通知信中解釋說明。如果您被告知您可以提出上訴,您便可以向First-tier Tribunal (Immigration and Asylum Chamber)提出簽證上訴。詳細內容請查本頁辦理簽證上訴
    • 如果您申請計分積點制簽證遭到拒絕,您可以申請行政複查。詳細內容請查本頁行政複查
    • 您可以提出新的簽證申請。您在申請前請確定您已經將前一次簽證被拒簽的理由以及簽證申請種類的資訊詳細閱讀,再決定是否要重新申請。
    • 請勿使用抱怨管道來表達您對簽證被拒簽的不滿。如果您向英國國境局提出此類抱怨的話,您可能只會得到如同簽證決定通知信中內容相同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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